宛人社职改〔2025〕91号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职称聘任工作,根据《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1〕11号)、《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关于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17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南阳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聘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宛职改办〔2024〕5号)、《关于2024年度南阳市职称申报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职改办〔202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我市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全市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工作,应坚持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聘任结果公开,贯彻按岗聘任、平等竞争、能上能下的原则,采取分级管理、逐级聘任的办法
申报
2025-04-01 1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