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建立濮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的
公 告
为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省级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濮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入库范围
专家库面向全市的各有关行政、科研院所、大学院校、设计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由土壤、农学、土地、水利、环境、地理信息测绘及其相关专业等领域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方面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
二、专家入库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2.熟练掌握耕地质量评价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的业务内容,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具有大学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土壤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地理信息系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相关专业工作5年(含)以上,原则上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具有市、县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或管理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4.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内业及外业踏勘等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5.无犯罪记录。
三、专家入库程序
(一)报名。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濮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登记表》(见附件1),签字确认后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交复印件)及2寸彩色照片2张;并为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
(二)入库。报名人员经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人员在濮阳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确认其进入濮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
(三)截止时间。登记表、各类证件、照片于2025年12月15日前交至濮阳市京开大道311号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北楼4楼403房间。
联系人:程彬
联系电话:18539338076
邮箱:pysgbk@163.com
四、有关事项
(一)专家职责。对全市补充耕地进行检查评估、质量验收等,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技术核查评审,实行专家组长评审负责制。
(二)专家抽选。根据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次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数名专家,开展补充耕地检查评估、质量验收等工作。
(三)专家管理。濮阳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由濮阳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对专家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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