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惠民政策公告(2025年度)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25〕18号、人社部发〔2025〕2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兜牢失业保障底线,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35号)文件要求,现就相关惠企利民政策申报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稳岗返还政策(一)返还对象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申报
2025-06-20 03: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