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中原学者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根据《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20〕100号)有关要求,决定对2021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及内容(一)评估对象:2021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二)评估内容: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工作站建设运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站单位与中原学者及其团队合作情况,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二、材料填报建站单位认真填写《中原学者工作站绩效评估报告》(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绩效评估材料经中原学者本人审阅同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盖
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