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北宏远(三门峡)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三人社监罚先告字〔2025〕第1号中北宏远(三门峡)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1月5日,张旭向我局投诉反映其于2024年6月4日-9月1日期间,在三门峡市区5G基站施工过程中你单位拖欠其工资40065元。经调查,情况属实。我局于2025年2月26日依法向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三人社监令字〔2025〕第2号),要求你单位于2025年3月5日前支付拖欠张旭等10人工资40065元,你单位至今未能支付。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
202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