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疾控局、总工会,航空港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医院),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疾控局、总工会决定在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第22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