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豫民文〔2024〕203号各慈善组织(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基金会)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慈善组织行为,提升慈善组织服务能力,促进慈善组织健康发展,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相关规定,省民政厅决定对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开展抽查审计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工作(一)抽查方式省民政厅通过公开选取社会力量承担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事务,在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中随机抽取13个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随机确定参加抽检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开展抽查工作,并形成抽查报告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