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未参加2022年年报(年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河南省金鑫爱心教育基金会等16家慈善组织(基金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报送2022年度年报(年检)材料、参加年度检查,现将名单公告如下:1.河南省金鑫爱心教育基金会2.河南省丹阳助老基金会3.河南省嵩岳爱心基金会4.河南省上上公益基金会5.河南省常绿昭德助学基金会6.河南省学生安全救助基金会7.河南省中天文化基金会8.荥阳市荥泽教育基金会9.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10.河南省炎黄姓氏历史文化基金会11.河南中原大佛基金会12.河南省原动力公益基金会13.河南大相国寺慈善基金会14.河南省华夏文化发展基金会15.河南省大河文化发展基金会16.河南省阳光文化发展基金会2024年1月26日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