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河南省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豫发改环资〔2025〕211号)要求,现就做好河南省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5年度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原则实施,具体由各地市结合实际统筹组织开展
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