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郑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独角兽企业培育工作,现就2024年郑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在郑州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工商、税收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郑州市;2.申报企业从事行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经营管理稳健;创新能力强;爆发成长潜力大。(二)其他条件1.企业成立时间在2014年1月1日及以后;2.申报企业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且实缴到位,具体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1)申报企业曾获得在中国
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