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6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服贸〔2025〕1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对企业申报的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
服务贸易处 电话:63576314
财务处 电话:63576234
附件: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公示表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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