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和鉴定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5〕10号)要求,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税务部门转请的1360个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了鉴定。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企业或地市级以上税务部门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需在11月28日前通过系统转请省科技厅开展复核鉴定,复核鉴定程序参照异议项目鉴定程序进行。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0377-63134965 63196700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377-63176300
附件:南阳市2024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转请项目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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