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和《河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豫商体系〔2021〕3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市级初审上报,河南正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封市宝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事项,已通过我厅对资质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核和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1月7日前反馈,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371-65569796
河南省商务厅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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