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河南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河南慈善对外交流中心、河南公益无限艺术团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的行为分别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关于社会组织应当按时接受年度检查的相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上述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上述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厅领取《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上述社会组织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郑州市祥盛街18号
联系部门: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371-65900392
河南省民政厅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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