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洛阳市教育局党组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3月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中共洛阳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巡察整改整体情况
巡察反馈会后市教育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江凌书记在听取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梳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并牵头整改巡察反馈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具体举措,确保高质量做好整改工作。
二、巡察整改具体情况
1.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教育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相关项目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尤其重点关注《细则》第九条选择代理机构、确定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招标人代表、定标方式等招标前期准备环节,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细则》要求纳入单位“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并将决策过程形成完整记录。二是将《细则》拓展延伸至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纳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三是举一反三抓好落实,以今年我局实施的四所高中基础设施项目为契机,针对二级机构和市直学校书记、校长进行培训,要求在今后招投标工作中,加强对相关政策学习,将政策要点要领吃准吃透,做好各个环节管理工作,涉及“三重一大”按要求将决策过程完整记录,确保招投标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招标人违规操作手段多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洛阳市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洛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维修项目管理办法》《洛阳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服务类、货物类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规范项目招标程序。二是组织教育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相关项目负责人、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后勤主任及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高招投标专业水平。
3.投标人唯利是图扰乱市场秩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制,长效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合同备案等过程管理。强化项目监督检查,针对供应商串标、围标、提供虚假资料、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以及不依法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坚持顶格处罚原则,依法依规将其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库,形成有力威慑,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二是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进行调查处理。三是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4.代理主体和评标主体操纵评标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与培训,组织教育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市直学校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后勤主任及财务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对代理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并纳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三是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代理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5296003(工作日);邮政信箱:洛阳市教育局(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电子邮箱:jijianban01@163.com。
2025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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