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证书编号:41000020,主任会计师:刘淑真),不符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条件,且未在整改期满达到执业许可条件,我厅于2025年9月22日撤销该所执业许可。自撤销之日起,该所不得再使用该执业许可证书,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河南豫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被撤销执业许可后,如企业主体继续存续,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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