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关于《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行业: 其他
系统: 财政
时间: 2025/10/11

  为进一步清理市场准入壁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省财政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清理背景

  《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应当及时清理。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有必要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二、清理范围和结果

  本次清理范围是:2025年4月30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是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文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违法设定证明事项的文件;已过适用期、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完成以及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文件等。

  三、清理结果情况

  经清理,本次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摘编仅作学习交流,非商业用途,所有文章都会注明来源,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快速处理或删除,谢谢支持。

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