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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洛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行业: 教育
系统: 教育
时间: 2025/09/26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洛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工作通知

 

各县区教局,市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为做好我市2025年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现将洛阳市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编在岗教师;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正式在岗教师(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即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

包括以下三种类别:

(一)首次注册人员

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教师(含非首次任教但尚未注册的上年度考核合格教师)。

(二)定期注册人员

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教师。

(三)重新注册人员

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重新申请注册的教师。

二、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在编在岗教师(民办学校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首次任教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上年度考核合格;

5.须完成不少于80个学时的岗前培训任务。

(二)申请定期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在编在岗教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继续教育学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  

3.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5.因特殊情况经相关教育部门许可逾期未申请注册的。

)申请重新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暂缓注册期限限定为一年,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补齐,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方可重新申请注册,注册后重新上岗。

1.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补齐所缺培训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3.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由所在学校考核合格;

4.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首次注册时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因特殊情况经相关教育部门许可逾期未申请注册的,在次年度申请注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对于人民法院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教师,给予注册不合格结论。对于有其他师德师风失范情形或出现过违法犯罪行为的,由注册机构视具体情节做出注册结论。符合丧失教师资格或者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要及时丧失或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

三、注册工作安排

(一)个人网报2025926-1017日)

学校作为定期注册申报的基层组织单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材料收集、网上确认等工作,确认账号由专人负责,严防信息泄露。市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应于930日前上报管理人员登记表至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格式见附件1

各学校做好组织工作,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在规定的时间内,指导本校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提前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办事指南

学校对其是否具备注册条件进行初步核验并签署意见,同时在确认系统中提交审核意见。

学校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整理申报材料并装袋(各类表格、证件、名单序号保持一致,以便逐一对照核查),集中后统一报送县区教局。

学校需报送的材料有:

1.2025年洛阳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汇总表》《2025年洛阳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2025年洛阳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2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在岗人员编制文件或聘用合同。

5.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考核证明1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格式见附件3

6.2020-20245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定期注册人员提供);2024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首次注册人员提供),格式见附件4

7.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合格证明(定期注册人员不少于360个继续教育学时,首次注册人员不少于80个学时)。

8.重新注册人员还应提交暂缓注册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充证明。

(二)县(区)审核2025929-1022日)

县区教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审核起止时间。

县区教局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应提前进行公示

各县区于1010日前上报《管理人员登记表》至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格式见附件1;初审工作完成后及时将《2025年洛阳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汇总表》上报至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格式见附件2

(三)市级复核(20251027-1114日)

洛阳市教育局结合各县区教局初审结论对全市申请定期注册人员数据进行复核,并给出复核结论。

(四)省级终审(20251117-1212日)

省教育厅对全省注册申请进行终审,按照定期注册条件,给出终审结论。

各县区教局和市教育局根据省级终审结论,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粘贴定期注册贴,并加盖公章。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注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档案资料,由教师所在学校妥善保管。

四、其他事项

(一)一人一年只能对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三)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四)暂缓注册的教师,期间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五)申请人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舆论宣传。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在全市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和逐步扩大注册范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审查材料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未注册人员进行梳理筛查,确保范围内应当注册教师都及时参与注册。要组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定期注册人员的询问,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定期注册人员提供方便条件。

)强化组织领导,规范注册管理。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以学校为主体集中办理定期注册。积极运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健全注册制度管理,严格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对所在学校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注册证明材料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实施定期注册过程中,对不符合注册条件者准予注册的,或对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的,以及在注册工作中因麻痹、疏忽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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