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
经调查,你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部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会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会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联系部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10-58124061
民政部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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