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商丘市法制教育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商丘市法制教育协会”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商丘市民政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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