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农业科技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安科〔2023〕14号)文件,市科技局开展了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绩效评价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县(市、区)科技局审核、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通过等流程,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3日至9月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实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科:0372-3665516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372-366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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