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社会福利院关于购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LY-CS-2025-004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社会福利院关于购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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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社会福利院关于购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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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 采购内容:安阳市社会福利院关于购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服务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②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③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 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领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一百米路东01企服临街西楼三楼 )
3.方式:现场发售,文件售出概不退还。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的资料: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②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应证照)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或资料不齐或人员到场不齐的,报名将被拒绝。
4.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领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一百米路东01企服临街西楼三楼 )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领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一百米路东01企服临街西楼三楼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安阳民政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单位:安阳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 李科长
电话:0372-2962098
地址:安阳市辛安路南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领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北一百米路东01企服临街西楼三楼
联系人:李姿
联系方式:132530561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姿
联系方式:13253056145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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