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3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市本级初审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名单(第二批)公示如下,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1日)
投诉举报电话:0398-2823109 0398-2822056
附件:三门峡市本级2025年度初审符合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企业名单(第二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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