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队伍结构,夯实争议调处工作力量根基,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质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仲裁员管理相关规定,拟聘用贾志峰、王德龙、苏丹、陈芳芳、李哲、张棣、李娜等7名同志为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形式提出。
通讯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16室,联系电话:0374-2628807
特此公示。
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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