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各县区、示范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从2025年7月31日前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项目中遴选推荐。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区、示范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对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拟推荐项目名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二)提交材料。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申报文件。各县区、示范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本地区推荐过程、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及评价等);
2.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
3.同级人民政府、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文件;
4.推荐申报书(见附件2);
5.推荐申报项目已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文件;
6.推荐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纸质材料报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电子版以U盘方式报送。市直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报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听取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申报项目,确保质量。
(二)严格把关,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力求推荐申报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要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推荐名额:综合考虑地域环境、文化资源、非遗工作基础等因素,在对部分县区进行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对上述三个非遗相关的主要指标(已认定同级项目数、辖区拥有乡镇街道数、历史文化资源情况)进行分级赋分,得出给各县区分配的推荐申报名额(见附件4)。各县区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附件4表中数量,每个市直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
(四)申报时限: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推荐申报期间,各县区、示范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联系单位: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 系 人:裴俊虎 联系电话:86865625
电子邮箱:lysfyk2024@163.com
邮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8号1413室
邮 编:471000
附件:1.洛阳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2.洛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洛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4.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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