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和省级资金(豫财农综〔2025〕3号):766万元
二、分配原则: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5〕3号)和《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精神,拨付资金。市级下达资金文件号为:商财预〔2025〕77号。
三、资金结构
脱贫县和永城市的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分配下达,市级分配到梁园区、睢阳区和示范区。本次上级下达我市的资金全额为10832万元,其中脱贫县9638万元,占比为88.9%;市级分配三区的资金为766万元。
四、衔接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县(区) | 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合计 | 766 | 414 | 352 |
梁园区 | 276 | 157 | 119 |
睢阳区 | 258 | 136 | 122 |
示范区 | 232 | 121 | 111 |
五、监督电话
0370-2697927 3288830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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