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健全科技政策法规体系,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科技部对单独制定以及牵头会同其他部门制定的规章进行了清理,拟对部分规章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zczqyj@most.gov.cn
二、传 真:010-58881772
三、邮政信函: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二司(邮编:100862)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信封注明“《科技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2日。
附件:1. 科技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 关于《科技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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