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周口市科学技术局 周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及一般项目结项验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周科〔2024〕1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及一般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对2022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及一般项目结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4月7日—4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联系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0394-8273260
监督电话:市驻教体局纪检组:0394-8120861
附件:2022年度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验收公示清单.wps
周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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