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行业: 其他
系统: 民政
时间: 2025/03/26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要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民政厅决定对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检查时间

2025年3月-6月。

、抽查检查对象

抽查2024年6月30日以前经省民政厅登记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抽查检查数量

本次共抽查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128其中全省性社会团体6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0个,各占全省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的6%。

抽查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基础条件、内部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管理等。财务管理主要抽查2023年1月份至2024年12月份的账目。抽查具体内容包括:

1.党的工作开展情况

2.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设立及作用发挥情况;

3.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报备情况;

4.按章程开展业务情况;

5.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情况;

6.重大活动决策执行情况;

7.社会团体涉企收情况;

8.财务管理和制度执行等情况;

9.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价值确认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

10.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包括项目执行方、受益人的选择是否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项目资金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11.信息公开情况;

12.其他需要抽查的事项。

、结果运用

根据抽查情况,对每个抽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出具抽查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发现有违规情况的,省民政厅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

六、抽查工作联系方式

社会团体业务咨询:0371-65906763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咨询:0371-65900392

 

 

2025228

 


责任编辑:姚方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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