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驻人社函〔2024〕23号)要求,经市社保中心预审,拟确定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1月21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访的形式向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96-2815202
附件:2024年驻马店市市直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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