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豫财农综〔2024〕18号):541万元
二、分配原则: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18号)精神,拨付资金。市级下达资金文件号为:商财预〔2024〕274号。
三、资金结构
脱贫县和永城市的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分配下达,市级分配到梁园区、睢阳区和示范区。本次上级下达我市的资金全额为4133万元,其中脱贫县和永城市共3592万元,占比为86.9%;市级分配三区的资金为541万元。
四、衔接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区) |
省级资金 |
备注 |
梁园区 |
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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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 |
241 |
|
示范区 |
58 |
|
合计 |
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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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电话
0370-2697335 3288830
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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