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商务局关于遴选洛阳2025年四季度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抢抓中秋、国庆等长假消费契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市消费潜力释放,拟于今年四季度发放消费券。现公开征集并遴选承接洛阳市2025年四季度消费券发放工作的平台企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平台应具备的条件(一)平台应具有独立的APP和专业的运营团队,具备完善的支付、发券及核销等功能。按照投放规则和工作要求,安全高效组织消费券发放工作,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顺畅领券并核销。(二)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风险防控机制,保障资金安全。平台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阻止外挂、套现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需第一时间报告并追回资金
2025/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