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的公告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报废固定资产通过询价方式公开处理。为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一、处置内容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二、资格要求(一)参加询价的回收公司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二)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四)因以往在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及二级单位参与报废资产询价活动中,存在中选后不按约定申请退出或
202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