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向中宠宠物及用品发展服务中心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中宠宠物及用品发展服务中心:经调查,你中心未按规定向民政部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2022、2023、2024年度工作报告,接受2022、2023、2024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你中心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你中心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部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你中心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
202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