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做好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平顶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组织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条件(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二)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三)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特色鲜明,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四)制定有
202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