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安排2025年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豫财科〔2025〕4号各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各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年初预算批复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25年度省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的函》(豫科项〔2025〕6号)《关于建议下达2025年度省创新研发专项(省自然基金)资金的函》(豫科项〔2025〕7号),经审核,现安排你市(县、部门)2025年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按照附件1列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省级资金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市县资金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202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