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在职死亡人员未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的公告
为做好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死亡人员遗属待遇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等相关规定,现就驻马店市在职死亡人员未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及时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业务,并终止社保关系。办理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2、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公证书等)3、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4、死亡职工社保卡或银行卡,死亡职工社保卡或银
202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