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中共洛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3月31日前以洛阳市教育局名义制发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审核研究,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洛
202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