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25〕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2024—2026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25年第三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25储蓄03,国债代码:251703,以下称第三期)和2025年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简称:25储蓄04,国债代码:251704,以下称第四期),现就第三期和第四期(以下称两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1.63%,最大
202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