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讲课 答辩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关于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为严格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5号)要求,切实提升职称评审质量和效率,更好服务广大参评人员,现就本次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一、讲课答辩时长要求(一)讲课环节讲课包含现场讲课和专业陈述两部分,根据岗位不同分为两种模式:教师为“现场讲课+课后反思”,教研员为“现场讲课+观课评课”。讲课总时长15分钟(其中现场讲课10分钟、专业陈述5分钟),结束前2分钟提醒。(二)答辩环节采用“通用性问题+评委随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内容涵
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