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各开发区民政、财政部门,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41元,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其标准核定为每人每月841元;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低保家庭,其标准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589元。按新标准70%核定的低保家庭,其耕地收益不计入家庭收入,根据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和家庭经济状况分为A、B
2025/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