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5年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县(市)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和资助暂行办法》(豫科〔2017〕180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考核对象和数据采集时间1.考核对象:省政府命名的16家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2.数据采集时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二、绩效考核程序1. 材料填报。各参加考核机构根据建设运营情况,填写《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照《佐证
2025/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