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网络信息分析与服务询价采购终止公告
我局于2025年7月15日发布《郑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网络信息分析与服务询价采购公告》,因在采购过程中出现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371-67170719邮 箱:zzsnyjxmjxjgc@163.com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63号 (编辑:李娜)
2025/08/13
关于拟获得认定资格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名单的公示
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三链同构”的实施意见》(漯政〔2021〕4号)要求,按照《漯河市农业农村局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漯农〔2025〕37号)、《漯河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办法》(漯农〔2021〕181号)等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采取听取汇报、现场问答、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及集中核查等形式,对有关县区申报的6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了综合核查认定。根据专家组综合核查认定意见和局党组研究提出名单,现将拟获得认定资格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2-18日。如有异……
2025/08/13
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举办2025年河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举办2025年河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具体要求如下:1.本次大赛采取选手自愿报名、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推荐的方式,不限推荐名额。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于9月3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联 系 人:刘涟 李寒雪联系电话:0373-5828882电子邮箱:kjj5828882@163.com附件: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举办2025年河南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
2025/08/20
关于遴选洛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通知
关于遴选洛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有关工作部署,汇聚数字化转型优质资源,带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拟面向全国遴选一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面向轴承及通用零部件制造、铜铝及先进合金材料制造、电气及光电设备制造、化工材料及产品制造4个细分行业,择优遴选一批资源整合集成能力强、综合服务能力完善的行业集成服务商,负责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提供咨询诊断等服务和数字化转型产品、解决方案,推进试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点
2025/08/14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省重大创新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豫科项〔2025〕31号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96号)、《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科〔2019〕91号)、《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2〕46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提出验收申请的省重大创新项目开展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了公示
2025/08/14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省重大创新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豫科项〔2025〕31号 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96号)、《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科〔2019〕91号)、《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2〕46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提出验收申请的省重大创新项目开展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了公示。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的29个项目通过验收,省财政将根据有关文件下达资金;另有3个项目予以终止、1个项目不
2025/08/15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奖励资金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商务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24号)要求,进一步弘扬老字号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省老字号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025/08/16
关于2025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办库〔2025〕164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财政部拟发行2025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现就本次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债券要素(一)品种。本期国债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二)发行数量。本期国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54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三)票面利率。本期国债票面利率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四)本息兑付日期。本期国债自2025年8月25日开始计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付息日为每年2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和8月25日,2035年8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
2025/08/19
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