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1月15日受理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申请的李可树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李可树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96-2880211、0396-2836996
2024年11月29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职工姓名:李可树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82719900518763X
事故简述:李可树生前系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动源执法工作负责人。2024年10月21日11时20分左右李可树在单位工作的科室突感身体不适,在向同办公室同事说明情况后,骑电动车回所租的丹尼斯公寓1411室服用药物。因下午未去上班,其同事拨打李可树手机未接,于是拨打110寻求联系李可树家属找人。其家属在接到110电话后,立即从平舆县赶往事故现场。将公寓门打开后发现,李可树头戴头盔,左手手捂心脏、右手旁散落有速效救心丸。经120急救检查后确认患者已死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通过现场勘察,排除他杀,排除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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