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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25/4/21 15:59:59 |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政局:
4月14日,省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退役军人培训机构,启动本年度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且在《2025年河南省第一批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中,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汽车驾驶专业不受《2025年河南省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限制,可单独申报。
(六)《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公布河南省2024年第一批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豫退役军人〔2024〕25号)确定的培训机构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机构涵盖范围
申报机构可涵盖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种类型。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培训机构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4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具备基本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到企业注册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各县区可推荐综合培训机构、驾驶员培训机构各1家。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学许可证、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2025年河南省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目录清单》备案证明(以上均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河南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申报表》《河南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两个表格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版)。
四、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4月17日)。由市局面向全市发布公开征集培训机构公告,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助宣传。
(二)受理核实(4月21日-4月25日)。培训机构实行属地管理,推荐的培训机构由属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把关,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并按照《退役军人培训机构评分标准》打分(前期上报的特色培训机构可以再次申报)。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得分情况,拟定本县区签约培训机构,4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目录报市局就业创业科。
(三)评估公示(4月27日-4月30日)。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各县区确定的签约培训机构进行复核,复核确定后,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签约存档(5月8日-5月14日)。公示完成后,由各县区负责签约。签约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由省厅统一制作培训机构信息黄页,并向社会发布。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高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于申报单位,要做到全部受理、全面核查,切实把培训专业就业前景好、培训质量高、推荐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纳入目录。市局视情抽选部分承训机构现场调研。
联系人:齐文辉
联系电话:0379-63939023
附件:1.河南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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