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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2025/5/7 15:59:59 |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濮阳市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科技局,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提升我市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根据《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濮阳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工程化,依托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
1.研究方向符合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科技创新规划,符合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需求。优先支持已运行2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内部研发机构(研究所、技术中心)。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濮阳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3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产学研合作项目或向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不少于2项或技术转让收入累计不少于200万元,自主获得一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项或二类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
3.拥有高水平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及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研发和实施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带头人不少于2人,科研开发团队不少于10人。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场地面积(科研、中试)不少于400平方米(软件研发、大数据等轻资产企业及服务型企业减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300万元(软件研发、大数据等轻资产企业及服务型企业、农业类单位150万元以上)。
5.研究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或专有技术。具备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
6.管理机构健全,开放交流、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7.科研仪器在濮阳市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上开放共享。
(二)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优先在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具有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建设。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优先支持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县级和部门重点实验室。
2.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市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承担并完成了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任务1项以上或拥有5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已结题的市级以上计划项目,和1所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学研用成绩突出。
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有市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的研究人员)不少于3人;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
4.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依托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6.科研仪器在濮阳市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上开放共享。
(三)不得申报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
1.一年内被认定有重大环保、重大质量、安全等责任事故的;
2.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濮阳市公共信用3.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
3.已建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的企业(创新龙头等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已建有2家及以上的);
4.相同相似方向和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已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
5.在市科研平台绩效评价中,被撤销资格的单位。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联合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一按照“濮阳市XXX(核心研发方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命名,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濮阳市XXX(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并按此进行申报。
3.每个单位限报1家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市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材料
1.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需填写《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1、2),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参照《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申报材料要求)。
2.濮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需填写《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书》(见附件4),并确保相应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参照《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申报材料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中央及省属驻濮企业直接申报;隶属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推荐申报;隶属其他的,通过所在县、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
1.单位填报。申报单位登录“http://222.88.118.83:8009/(濮阳市科技研发活动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材料,辅助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上传。评审以上传电子材料为准,网络申报时间为3月31日8:00至5月7日18:00。
2.审核推荐。各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推荐提交至市科技局。网络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13日18:00。
3.材料报送。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拟认定建设的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PDF格式、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主管部门(单位)将拟认定建设的公示申报单位材料及《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濮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5)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五、联系方式
(一)专业领域业务咨询联系电话
1.化工与新材料科技科:
0393-6666202,hg6666202@163.com
2.先进制造与智能化应用科技科:
0393-6996189,pykj6996189@163.com
3.新能源与未来产业科技科:
0393-6666209,6666209@163.com
4.节能环保与社会事业科技科:
0393-6666352,pykj6666352@163.com
5.现代农业农村科技科:
0393-6666208,pykj6666208@126.com
6.科技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科技科:
0393-6666211,pykj6666211@163.com
(二)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技术支持
濮阳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0393-6661626
(三)综合业务咨询、邮箱及材料报(寄)送地址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科:
0393-6666259,pykjptk@163.com
材料报送(寄)地址:濮阳市人民路市政府综合办公楼630房间,邮编:457000。
附件:1. 濮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4. 濮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025年3月31日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濮阳市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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