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洛阳市关于开展第三批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关于开展第三批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行业:其他 系统:工信 发布时间:2023/02/28
资金规模 0元
状态: 已结束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400-5500-159 邮箱: 263560334@qq.com
截止时间: 2023/3/14 16:00:00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洛阳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洛阳市产业研究院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更好地把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统筹起来,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研究院,推动我市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根据《洛阳市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就做好第三批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遴选方向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方向,重点从化工新材料、钨钼材料、显示材料、电池材料、智慧矿山、预制菜等产业领域中遴选,原则上每个产业领域组建1家产业研究院。

(二)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牵头单位注册地、法人代表单位所在地须在我市,原则上应为相关行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河南省头雁企业,综合实力和影响力较强,具备整合行业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领域创新资源的能力

2.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在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方面有突出成绩,近3年内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市级及以上重点研发项目的,或牵头完成的项目获得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优先考虑。

3.原则上3年内应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研发投入,实际拥有拟建产业研究院方向领域的有效发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具有开展研发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及人员队伍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申报时应为非失信单位或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组织申报。请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局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有意愿、有条件牵头的企业积极申报建设产业研究院,市国资委可直接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申报。

(二)编制方案。申报产业研究院的牵头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编制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编写指南详见附件),原则上建设方案应由牵头建设单位与主要参与单位讨论通过。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各县区工信部门、财政局对建设方案初审后(市属国有企业提交的建设方案由市国资委初审)315日前,将产业研究院组建方案(纸质版2份)和联合推荐文件(纸质版2份)一并报送至市工信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附件:洛阳市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编写指南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洛阳市财政局

 2023221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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